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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考生不能同時被幾所大學錄取 |
如果你在美國,按照中國的錄取制度,你報了哈佛,就不能再選擇耶魯、加州理工、密歇根,因為它們在“同一層次”。美國的高中畢業(yè)生會不會瘋掉呢?很難說。
作者:熊丙奇 上海交大教授
“孩子數(shù)學有些失誤,一道15分的題沒來得及做,這下可完了,第一志愿肯定沒啥希望了,掉到第二志愿學校,孩子又很不甘心,這幾天一直在家里流淚呢!”一位上海家長在高考結(jié)束后,幾乎第一時間找到我,問我怎么辦。除了安慰他,我也幾乎毫無辦法。
按照現(xiàn)在的高考錄取制度,填好第一志愿并確保能進第一志愿實在太關鍵了。首先,據(jù)統(tǒng)計,參與第一批錄取的重點院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達到95%。如果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以后各志愿的錄取幾率十分渺茫。其次,各志愿之間必須有較大“坡度”,方可使二、三、四志愿有一定作用,換言之,學校的“層次”必須拉開。比如在北京,第一志愿填報了北京大學,第二志愿就絕對不可填北京郵電大學,即便他們的錄取分數(shù)有幾十分的差距。有很多家長曾經(jīng)十分不解地問我為什么會如此,是不是學校有“志愿歧視”?
其實,各所高校之所以“只招”第一志愿,實乃當前的錄取規(guī)則所致———分數(shù)優(yōu)先(劃分錄取批次),再志愿優(yōu)先(根據(jù)填報的第一、二、三、四學校等級志愿按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再分數(shù)優(yōu)先(同一學校志愿中按分數(shù)高低順序錄取),如果第一志愿填報該校的學生超過其計劃錄取數(shù),那么這所學校將不再在第二志愿招收學生。只有那些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計劃錄取數(shù)的學校,方會在第一志愿錄取結(jié)束之后,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并以此類推到以下的第三、四志愿。
這種錄取制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學生自由選擇學校的權利。雖然一張高考志愿表上可以填近20所學校100多個專業(yè),但是往往因為“第一志愿”填報失誤,結(jié)果南轅北轍。更重要的是,你不可能在一張志愿表的同一批次錄取學校中選擇同一層次的幾所學校。這被認為是填報志愿的大忌。形象點說,在北京,你只能在北大、清華、人大、北京郵電大學等同一層次學校中選一所報第一志愿,你根本不要指望被這些學校同時錄取,或者一所學校不錄取,你會被另一所分數(shù)稍低但同一層次的學校錄取。換言之,如果你在美國,按照中國的錄取制度,你報了哈佛,就不能再選擇耶魯、加州理工、密歇根,因為它們在“同一層次”。美國的高中畢業(yè)生會不會瘋掉呢?很難說。
正是由于擔心一分之差而掉入一所自己不喜歡的學校,所以我們的學生對高考“每分必究”,加上高考每年只有一次,成績一次有效,不搞應試教育是不可想象的。還值得注意的是,為數(shù)不少的學生由于這種錄取規(guī)則,進入了自己不喜歡的學校、不喜歡的專業(yè),最終影響大學學習,甚至整個職業(yè)生涯。
筆者認為,我國高考錄取制度,必須基于學生的選擇權,實行平行志愿錄取。這一方面可以降低學生對高考分數(shù)的緊張感,減輕他們對高考的恐懼感和賭徒心理,而同一層次多所學校的平等選擇,將真正讓他們不過分關注分數(shù);另一方面勢必會在保障高考基本公平的前提下,帶來學校招生自主權的進一步確立,學校將綜合考慮學生的考試成績、中學成績等自主選擇學生,發(fā)出錄取通知書;而且,這將促進學校的教育改革,學生自主性的發(fā)揮,將對學校的教育質(zhì)量提出更高要求,高校將不再像現(xiàn)在這樣“穩(wěn)坐釣魚臺,不愁沒學生來讀”。
學生同時拿到多所學校錄取通知書再作取舍,可能導致有些高校招不滿學生,教育部門和學校最擔心這一點。他們反對學生平等志愿申請學校的理由,一是招生成本高,不像現(xiàn)在三五天之內(nèi),一所學校就可招滿全部名額的學生,如果發(fā)出錄取通知書等學生確認,則可能造成多次錄取,招生時間和精力自然更多;二是教育資源配置效率低,有的高校即便多次錄取,可能仍難滿額,相對高教資源不充足的現(xiàn)狀,這是“很大的浪費”。正因如此,某些嘗試平等志愿錄取的地方已放棄了這種做法。但必須看到,分批次錄取制度,也是誘導高校不惜一切代價升等、升格的原因,因為層次上去,就可以在制度安排下,獲得更好的生源。
筆者認為,相對高考內(nèi)容改革,高考錄取制度改革對教育的影響更大、更深遠。而在當前的社會環(huán)境中,最有可能實現(xiàn)的改革,不是取消或分解高考,而是將現(xiàn)行志愿填報改為平行志愿填報。這樣改革成本可能更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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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被admin于2007/12/27 14:04:46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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