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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和房產稅問題 |
又有人拿出房產稅說事了,怎么還沒有說完?支持房產稅的人說來說去還是那么幾條理由,反對的人還在說70年產權之后,還用不用交錢?他們的基本觀點是70年土地出讓金一次性收取,再交房產稅就是重復繳稅。
關于70年產權被很多人質疑,他們想當然地認為,70年到期后,終歸要續(xù)交地租吧?不然政府官員吃什么?。后來《物權法》規(guī)定了,70年后住宅產權自動續(xù)期,有人又擔心到時候要讓你交錢,你承擔不了費用咋辦?我理解自動續(xù)期就是無償續(xù)期,如果要讓你交錢,所謂的有償續(xù)期,你不交錢,肯定就不能續(xù)期,那還怎么叫自動續(xù)期?如果交錢就叫自動終止,不能叫自動續(xù)期。
其實,根本不用擔心70年產權問題。青島等地早就有土地到期的住宅小區(qū)了,沒有聽說過有收回房子的情況。其實理論上也只是土地有70年產權,你的房子并沒有說是70年產權。現(xiàn)在住的房改房,以及那些城市里的平房,其實你連一年的土地產權都沒有,有人敢收你的房子嗎?拆遷時還要給你巨額補償,大可不用擔心70年后的事。
如果說70年后,我們買的房子都給拆了,或者政府收回來賣給別人了,打死我都不相信,那樣這個政府怎么可能叫人民政府?這么說吧,理論上,沒有一個法律文本說70年產權期到了之后,房屋必須收歸政府,倒是《物權法》有個自動延期的規(guī)定。實踐中,雖然有好多已經到期的房屋,沒有一間房子被收歸政府的,該是誰的房子,還是誰好好滴住著。所以我說大家不必擔心,70年后,把房子收歸政府,絕對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們還可以放心的是,國家的政治體制改革,以及市場經濟體系的完善,今后對私有產權的保護,肯定比現(xiàn)在更好,你大膽掙錢吧!別指望,現(xiàn)在有人給你什么承諾,即使是承諾,靠幾句話,靠個文件也未必能真的就保證了。實事求是地說——還是堅定改革、發(fā)展、進步的信心吧。對未來有信心,就是對自己的未來抱希望。如果對政府沒信心,一切無從談起了。比如現(xiàn)在敘利亞局勢,誰知道下一步會是啥樣?那里的情況,咱管不了,也就不用管了。只能相信未來更好,我們也一樣,未來一定比今天更好。
有句話叫杞人憂天,這個問題貌似是個天大的事,但是往往天大的事就不是個事了,就像2012年世界末日,真正害怕的有幾個?關于70年產權的由來是這么回事,以前沒有私權的商品房,都是公房,在80年代改革的時候,出現(xiàn)了這么個問題,理論上不好解決,有人建議先規(guī)定個70年吧,以后在改革中解決這個問題。初衷絕對沒有70年后收回房子的意思。規(guī)定70年還是80年沒有多大不同。在確定70年產權之前,有些地方改革先走一步的還出現(xiàn)了,30年、40年、50年產權的房子,這些較短期的房子已經到期了,但是什么措施也沒有采取,應該是和70年產權相同對待的。
說的明確點,現(xiàn)在你買的房子是你自己的,房子下的土地都是國有的,現(xiàn)在是國家的,70年后還是國家的,70年內也是國家的,國家要收回使用,隨時可以,你沒有權利說不讓,這就是中國制度與其他國家不同的地方。讓你放心的事,國家的行為都是為了人民利益,當然會對征用土地上的房子給予補償,不會無償征用。
根據(jù)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是從國家將土地出讓給開發(fā)商起開始計算,70年為住宅土地使用權一次出讓的最長期限,商業(yè)用地則為40年。考慮到從拿地、開工建設,到銷售、交付使用的流水周期,購房者實際擁有的土地使用期限相應減少也是情理之中。一些樓盤動輒縮水10年、20年,即使如此還有開發(fā)商捂盤擱置,也有的資金緊張等人為因素造成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縮水”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現(xiàn)象,但是似乎沒有多少人注意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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