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題 |
人力資源 勞動關系 新勞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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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巔峰培訓網會員機構 |
學員對象 |
企業(yè)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 |
授課時間 |
2009年11月6-7號,11月13-14號 (循環(huán)舉辦) &
搜索類似課程 |
授課顧問 |
魏浩征/李偉/徐銘/曾國文/李晶晶 |
授課地點 |
杭州 &
搜索杭州 |
每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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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 |
2400
. 在線預定報名,一周內繳費者 可享團體優(yōu)惠價\
或返現! |
課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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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一系列人事管理法律規(guī)定的頒布實施,由于不專業(yè)、不規(guī)范的人力資源操作所引發(fā)的勞動爭議案件呈井噴的趨勢。據官方統計:近年全國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已處理結案的數十萬件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勝訴占結案總數的80%以上,同時,勞動爭議案件每年正以20%以上的速度遞增。如何有效建設企業(yè)的勞動人事管理體系,預防勞動爭議,控制用人風險,實現卓越勞動關系管理,成為企業(yè)管理者關注的重點問題。
通過培訓,學員將能夠獲得如下收獲:
提高hr勞動關系常見問題的處理和操作能力,幫助建立行為規(guī)范和模式;從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勞動合同到解除勞動合同等企業(yè)用工的全流程勞動關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決方案;企業(yè)如何有效避免勞動爭議,如發(fā)生勞動爭議如何取得主動地位,解決企業(yè)勞動用工的后顧之憂;從成本核算角度對企業(yè)用工進行規(guī)劃,節(jié)省企業(yè)用工成本;提高企業(yè)風險防范能力,促進企業(yè)安全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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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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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用工模式的選擇
一、需要用工時,我們只能招聘嗎?
1)解放思想,打開思路;
2)靈活運用各種模式;
二、用別人的人做自己的事—業(yè)務外包模式
1)自己做,還是別人做?
2)哪些事務適合外包?
3)一包了之嗎?
三、不是勞動者的勞動者—民事聘用模式
1)他們是勞動者嗎?
2)他們是廉價勞動力嗎?
3)如果勞動法不管,那么什么法律管?
四、公司也能找鐘點工—非全日制用工模式
1)他們是公司員工嗎?
2)簽,還是不簽?
3)非全日制用工也有風險
五、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勞務派遣模式
1)什么崗位都能勞務派遣嗎?
2)勞務派遣應該更多,還是應該更少?
3)派遣員工到底是誰的人?
六、用工模式選擇中的常見誤區(qū)
1)勞務關系代替勞動關系?
2)包得走利潤,包不走風險。
3)大包大攬不對,放任自流也不對
七、讓人力資源成為賺錢的部門,可以嗎?
第二節(jié)——員工入職管理和風險預防
一、虛假廣告幾時休?
二、形形色色的就業(yè)歧視
1)歧視無處不在?
2)都是歧視惹的禍
3)歧視與反歧視
三、招聘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嗎?
1)有多少簡歷可以胡來?
2)欺詐有什么后果?
3)先體檢還是后體檢?
4)不正當的勞動關系?
四、入職擔保問題
1)入職能要求擔保嗎?
2)在職時能要求擔保嗎?
3)新法下企業(yè)如何保護自己?
五、謹慎對待OFFER
1) OFFER不是一張紙
2)有了OFFER,還要合同嗎?
3)新法下的OFFER再造
六、入職流程再造
1)新法下要有新作法
2)HR的地位會上升嗎?
第三節(jié)——勞動合同及相關協議的簽訂
一、簽還是不簽?
1)后果很嚴重,老板很生氣
2)先入職,還是先簽合同?
二、試用期的風險
1)試用期也有雙倍工資嗎?
2)容易出錯的試用期
3)試用期就一定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4)錄用條件也有條件
三、勞動合同的期限選擇
1)合同期限可以任意選擇嗎?
2)長期好還是短期好?
3)讓勞資關系更穩(wěn)定一些
四、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怎么樣實現合法的調崗?
2)合同期限就是崗位期限嗎?
3)工作地點是“中國”?
五、勞動報酬
1)怎樣的薪酬制度是好的薪酬制度?
2)勞動合同的薪酬條款能做什么?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周上六天就算加班嗎?
2)加班費可以約定嗎?
3)社會保險能規(guī)避嗎?
七、培訓協議
1)這還算是違約金嗎?
2)簽了協議就完事了嗎?
八、保密與競業(yè)禁止
1)保密費可以要求退還嗎?
2)經濟補償金該給多少?
3)違約金該寫多少?
4)新法下怎么樣留住人才?
第四節(jié)——規(guī)章制度與員工手冊
一、規(guī)章制度與員工手冊的作用
1)法治企業(yè)好還是人治企業(yè)好?
2)企業(yè)也要有文化
3)規(guī)章制度是法律還是證據?
4)規(guī)章制度違法有什么后果?
二、規(guī)章制度怎么講民主
1)法律對民主的要求
2)現實與理想的差距
3)HR應該成為立法專家?
三、規(guī)章制度怎么公示?
1)法不可知,則威不可測?
2)一切為了證據?
3)實務操作的做法
四、規(guī)章制度內容制訂七大問題
1)怎樣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好的制度?
2)關于工資,規(guī)章制度能做什么?
3) 績效考核,做還是不做?
4) 企業(yè)還能對員工罰款嗎?
5) 休假與考勤
6) 年休假一律由公司安排嗎?
7) 怎樣才算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 第五節(jié)——加班費的控制與風險防范
一、新法實施后對加班管理的影響
1)單位能安排員工加班嗎?
2)加班費給少了有何風險?
3)能要十幾年的加班費嗎?
4)誰對加班負有舉證責任?
二、關于加班的常見問題
1)自愿加班有無加班費?
2)雙休日出差是否屬于加班?
3)外派人員雙休日是否屬于加班?
4)周六日開會培訓是否屬于加班?
5)一周工作六天就是加班嗎?
6)什么樣的證據能作為加班的依據?
7)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可以不計算加班費嗎?
8)保安、門衛(wèi)等特殊崗位有無加班費?
9)加班可以調休而不支付加班費嗎?
10)每月固定支付加班費可以嗎?
三、加班費的控制技巧
1)想加班就加班?
2)特殊工時制沒有加班費?
3)加班費的基數能約定嗎?
第六節(jié)——各種假期管理與風險防范
一、年休假管理
1)享受年休假的條件
2)年休假天數怎么折算?
3)員工不愿意休年休假怎么辦?
二、病假管理
1) 醫(yī)療期就是醫(yī)療期間嗎?
2) 病假怎么發(fā)工資?
三、產假管理
1)產假到底有多長?
2)產假工資要和正常工資一樣嗎?
3)違反計劃生育也要享受產假嗎?
4)違反計劃生育是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嗎?
四、其它假期
1)探親假是法定假期嗎?
2)婚喪假到底有多長?
3)再婚也有婚假嗎?
4)假期工資該怎么發(fā)?
5)事假也要發(fā)工資嗎?
6)請事假一定要批嗎?
五、其它問題
1)休沒休假,由誰舉證?
2)請假程序是簡單好,還是復雜好?
第七節(jié)——離職風險管理和風險預防
一、員工辭職管理
1) 員工辭職也可以要經濟補償金嗎?
2) 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嗎?
3) 辭職與違約金
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1) 誰提出解除?誰證明?
2) 怎么簽解除協議?
三、解除無過錯的員工
1) 醫(yī)療期如何計算?
2) 末位淘汰等于不能勝任嗎?
3) 什么是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
4) 如何避免裁員風險?
5) 程序違法就是解除違法嗎?
6) 哪些情況下不能解除?
四、解除有過錯的員工
1)重大損害有什么標準?
2)兼職就能解除嗎?
3)哪些情況屬于被追究刑事責任?
4)合同無效與解除
5)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是“華山一條路”?
6)開除員工還能要求違約金嗎?
五、解雇女職工的特殊處理
1)女職工保護是社會責任還是企業(yè)責任?
2)解雇女職工需謹慎操作
3)違反計劃生育的女職工也受法律保護嗎?
六、勞動合同終止
1)根據年齡一刀切?
2)到期終止必須提前30天通知嗎?
3)期滿留用會有什么后果?
七、新法下的“三金”
1)08年前與08年后要分開算嗎?
2)工作年限到底怎么算?
3)08年前的違約金08年后還有效嗎?
4)經濟補償金可以約定嗎?
第八節(jié)——勞動爭議處理實務技巧
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新變化
1)可以不經勞動仲裁了?
2)可以索賠十幾年前的工資了?
3)離職十幾年還能起訴嗎?
二、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程序
1)哪些案件屬于勞動爭議?
2)勞動爭議案件該到哪里起訴?
3)哪些情況屬于一裁終局?
三、勞動爭議案件的舉證與訴訟技巧
1)舉證之所在,勝敗之所在
2)有百分百的證明事實嗎?
3)勞動爭議舉證責任怎么分配?
4)適可而止,言多必失
5)為當事人的利益就是最大的公正
6)請用證據說話、請圍繞法律說話
五、主要勞動爭議案件請求與抗辯
1)雙倍工資的請求與抗辯
2)拖欠工資的請求與抗辯
3)加班的請求與抗辯
4)經濟補償金的請求與抗辯
5)違法解除的請求與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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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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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專家
魏浩征
國內頂尖的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專家之一。勞動法世界laboroot.com /上海勞達律師事務所/上海勞達管理咨詢公司創(chuàng)始人、首席咨詢顧問,《員工關系》總編,北京中關村IT協會勞動關系首席顧問,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管理學院、浙江大學、四川大學總裁班特約講師。擔任數十家知名企業(yè)集團總部勞動法顧問、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曾在全國各地主講超過500天次勞動關系管理公開課及內訓課程,主持企業(yè)并購、改制、重組、裁員、勞動關系管理體系建設、勞動爭議處理等重大咨詢項目數百起。出版專著:《入職管理日記》、《在職管理日記》、《離職管理日記》、《魏浩征讀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勞動合同法下的離職員工管理》、《中國三十六城市勞動法規(guī)政策操作指引》、《危機下的用工成本控制》等;出版音像制品:《企業(yè)用人風險控制》、《裁員誤區(qū)及風險控制》、《勞動合同法最新權威解讀》等。
李偉
上海勞達律師事務所咨詢中心主任,勞動法世界laboroot.com 高級研究員,《員工關系》(staffing)雜志高級編輯,勞動法規(guī)政策高級咨詢師、培訓師。曾在《法制日報》、《中國勞動保障報》、《人力資源》等知名刊物上發(fā)表專業(yè)文章數十篇,長期致力于勞動爭議、人事法務、勞動合同糾紛等領域內的司法實務和理論研究,擅長各類人事管理制度、協議的撰寫,曾為上汽通用五菱、易初蓮花、如新(中國)、揚子江藥業(yè)、梅特勒-托利多、ao-史密斯、橡果國際、日立電梯、奧林巴斯、奇瑞汽車數十家知名企業(yè)提供勞動法咨詢、顧問和培訓服務。
徐銘
現為上海勞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師、資深執(zhí)業(yè)律師,上海市律師協會會員。徐律師有著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尤擅勞動法、公司法、合同法領域,工作審慎嚴謹,勤思擅辯,長期從事上述領域案件的仲裁、訴訟代理和顧問咨詢服務,徐律師還長期致力于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咨詢與培訓工作,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管理、勞動合同管理、勞動爭議預防與處理具有深厚的理論和實踐經驗,服務的客戶包括易初蓮花、蒙牛乳業(yè)、聯想、上汽通用五菱、AO史密斯、梅特勒托利多、揚子江藥業(yè)、趨勢科技、橡果國際、日立電梯、奧林巴斯等多家知名企業(yè)。
曾國文
上海勞達律師事務所資深執(zhí)業(yè)律師,勞動法世界laboroot.com 高級研究員。自2000年開始專注于勞動法研究,2001年完成《論我國市場經濟下的勞資關系的法律調整》碩士論文。之后,曾律師投身于法律實務領域,曾為千家企業(yè)提供過勞動法咨詢和勞動法培訓,并代理了大量的勞動糾紛案件。曾律師是中國大陸勞動法界第一位推出勞動合同法培訓英文公開課的講師。服務客戶包括SUMITOMO ELECTRIC GROUP, JP Morgan Chase & Co, ARC tooling Technology (Shenzhen), Westbaltic components, Gec Direct Hong Kong Ltd, Nordic Trading, Consea Executive, 上海張江高科,北大方正科技集團等。
李晶晶
上海勞達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勞動法世界 Laboroot.com/上海勞達管理咨詢公司高級研究員,《員工關系》高級編輯。曾在外資企業(yè)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法律事務工作,成功代理外資企業(yè)百名員工裁員工作;有著豐富的企業(yè)法律顧問、咨詢服務經驗,業(yè)務擅長:勞動法、經濟合同、公司法、交通事故、刑案等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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