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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眾多高管身陷“假洋文憑”騙局 |
6月18日下午,毗鄰北京大學的燕園資源大廈4層某房間外,“哥倫比亞國際學院MBA/DBA中國管理中心”的標牌仍清晰可見。
近日,記者從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1月至5月,該院共受理利用國外假學-歷實施的詐騙犯罪7件,涉及33人,涉案金額達796.8萬元。相關案件的受害人分布在全國各地,人數達339人。
劉彤艷是較早發(fā)現自己被騙的受害人,也是被騙金額最多的一位。上述7件詐騙案件受害人的受騙經歷都比較相似,都是受害人接到聲稱能辦理美國某些高校工商管理專業(yè)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的電話或短信,對方稱只要支付一定費用,無需上課,也不用參加考試或論文答辯,便能獲得相關證書。
“這些費用少則兩萬元,多則19萬元。對管理專業(yè)感興趣并能夠支付高額費用的一般為企業(yè)高管人員,涉案的受害人中,八成是企業(yè)副總經理以上級別的高管人員。”案件承辦人饒明黨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犯罪嫌疑人學-歷較高公司辦公地點“傍名校”
饒明黨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實施上述詐騙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較高。
“由于犯罪嫌疑人是以辦學名義進行詐騙,這就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知識。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中,1人具有博士學-歷,3人有碩士學-歷,其余的也大多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饒明黨告訴記者。
例如,犯罪嫌疑人余某,2004年在北京某研究院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先在一家公司就職。離職后,與妻子一起成立了一家教育科技公司,開始從事替“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招生的業(yè)務。
饒明黨發(fā)現,上述案件的犯罪形式均為共同犯罪,并采取公司化運作方式。犯罪嫌疑人設立教育咨詢類公司,以公司名義招聘員工,分段負責招生、培訓、論文答辯、頒發(fā)學位、學-歷認證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成為該類詐騙普遍采取的犯罪形式。
其中,在招生環(huán)節(jié),犯罪嫌疑人多以公司為國外大學在國內設立的辦事處,或公司與國外大學合作辦學的名義招生,并承諾頒發(fā)的學-歷學位證書經過國際認證,也可以辦理國內認證。但事實上,受害人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偽造的,根本不可能得到國際或國內的承認。
中國青年報記者查詢了涉案的近10家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發(fā)現除3家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外,其余幾家公司的注冊資本均在50萬元以下。其中,有5家公司的注冊地址在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附近。
6月18日下午,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余某注冊的公司所在地——燕園資源大廈。燕園資源大廈就在北京大學南門附近,記者在位于一層的“樓層分布”指引牌上發(fā)現,有多家教育咨詢公司在該大廈內設立了辦公地點。
余某公司的辦公地點在4層的兩個房間。在其中一個房間外的墻上,“哥倫比亞國際學院MBA/DBA中國管理中心”的標牌清晰可見。但記者多次敲門,始終無人應答。
記者隨后來到“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在北京的另一個辦公地點,清華大學東門外的創(chuàng)業(yè)大廈6層的一個房間。在那里,公司的標牌已被取走,房門緊鎖。記者從該大廈物業(yè)公司的客服中心獲悉,該公司“已經搬走了”,“其他人搬進來了”。
在創(chuàng)業(yè)大廈內,記者還看到其他一些教育咨詢公司的辦公和培訓場地,位于8層的一間“多功能教室”里還有人在授課。而同樣位于清華大學東門外的液晶大廈內,記者從該大廈的物業(yè)工作人員處獲悉,也有不少做教育培訓業(yè)務的公司承租樓內的房間作為辦公和培訓場地。
“上述案件中的不少犯罪嫌疑人都把公司的辦公地點選擇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的校內或附近,有的嫌疑人甚至租賃學校的教室作為上課地點,或者聘請學校的老師給學員上課。” 饒明黨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些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一種‘傍名校’的現象,從而更容易獲得受害人的信任。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將辦公地點設在北大資源賓館,并稱其頒發(fā)的學-歷是北大教育培訓中心與美國理工大學合作引進的教育項目,而犯罪嫌疑人胡某租用了清華園會議中心作為其上課地點。”
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北京某高校的一位退休教師在今年3月20日傍晚向辦案民警作證稱,前一晚,有人請他到清華大學外的清華園賓館四樓會議室為某大學的一個高級總裁研修班的學生上課。但到了會議室之后,他發(fā)現到場的學生卻是林肯大學學習班的。
邀請該退休教師前去授課的中間人在證詞中提到,他曾受朋友之托找北京一些高校的教師去給一些工商管理類的研修班上課,“每個老師每天的報酬是1萬元”。
“都是假的,但我們向客戶承諾是真的”
饒明黨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犯罪嫌疑人虛構的均為美國的高校。
“美國的教育制度、教育水平比較發(fā)達,在國內也普遍能夠得到認可,犯罪嫌疑人頒發(fā)美國大學的學-歷學位更容易吸引受害人的目光。”饒明黨分析說,“有的犯罪嫌疑人編造一些根本不存在,但名稱極具吸引力的大學,如美國內申大學、美國休斯頓大學、美國理工大學、美國加州管理大學等,也有的犯罪嫌疑人冒用與美國一些名校相似的名稱誤導受害人進行詐騙,如犯罪嫌疑人武某使用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犯罪嫌疑人余某使用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的名義進行招生詐騙。”
為了騙取受害人的信任,上述案件的多數犯罪嫌疑人會在實施詐騙行為前,先在互聯(lián)網上仿照美國高校的網站制作一個“山寨網站”,并在相關“山寨網站”及其他網站上發(fā)布相關的招生宣傳信息。之后,有的犯罪嫌疑人會再仿照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網站制作另一個“山寨網站”,進而對自己頒發(fā)的學-歷證書進行認證。
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2008年9月以8800元的價格,通過一家名為“美國認證協(xié)會”的組織在美國辦理了一個叫“America Technology University”(翻譯成中文是“美國科技大學”)的公司,并收到對方郵寄的帶有學校名稱的注冊證書、鋼印、公章等物品,之后又花8000余元通過對方開設了以這所“大學”為名的一個美國語音錄音電話以及一個以“-edu”結尾的美國假網站(正規(guī)的美國高校網站的域名最后應為“.edu”——記者注),準備以“美國科技大學”的名義在中國國內招生詐騙。
而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代理招生的“哥倫比亞國際學院”的英文名稱是“Columbi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其網站域名為“www.ciiny.us”。而正規(guī)的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大學的英文名稱是“Columbi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其網站域名是“www.ciu.edu”。
更隱蔽的是,辦案民警在對起獲的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印章進行試驗時發(fā)現,此章加蓋一般顯示為“Columbi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當用最大力量加蓋時,原印后面會顯示出尾綴“.Inc”(公司)。
原來,所謂“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在美國是以有限公司的名義注冊的,是一個非盈利性機構注冊的公司,并非是一所學校。
在饒明黨看來,犯罪嫌疑人的上述做法“具有極大的欺騙性”。
“一般來說,想走這種捷徑獲得國外高校碩士、博士學位的受害者本身英語水平有限,也不知道應該通過哪些正規(guī)的渠道去核實上述高校證書的真實性。當犯罪嫌疑人點開相關‘山寨網站’或蓋上相關印章時,他們往往會輕信犯罪嫌疑人所說的高校和證書是真的。”饒明黨說。
在向辦案人員的供述中,多數犯罪嫌疑人都承認自己所在的公司并未取得相關的招生辦學資質和相關行政許可,在宣傳材料中提到的所謂學位證書和認證證書都是假的。
犯罪嫌疑人余某在回答辦案人員關于“你們在招生簡章上是怎么介紹這個學院證書的”這一問題時坦承:“我們介紹的是,這個學院的證書是在美國認可的,和其他的美國大學的證書是一樣的。實際上這些都是假的。”
另一位犯罪嫌疑人在回答“這些證書是真的嗎”的問題時直接答道:“不是,都是假的,但我們向客戶承諾是真的。”
假洋高校文憑買賣的地下市場有多大
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一開始都知曉自己所在公司的代理業(yè)務涉嫌詐騙,有的犯罪嫌疑人一度認為公司辦理的那些學位證書都是真的。
犯罪嫌疑人趙某向辦案人員供述,他2009年11月到北京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上班,主要負責招生業(yè)務,“每月2000元工資,另外加百分之三的提成”。
趙某的業(yè)務是負責“美國休斯頓大學在中國北京大學舉辦的博士生培訓班”,針對企業(yè)高層進行招生,畢業(yè)時發(fā)美國休斯頓大學博士學位證書,國外承認,但國內不承認。因為還沒有畢業(yè)的,所以趙某本人也沒有見過博士學位證書。但他的老板武某某說證書是真的,趙某也沒再多問。
但在去年7月,當媒體開始討論唐駿“學-歷門”時,趙某開始對自己所代理的業(yè)務產生了懷疑。
“2010年9月,看到新聞報道唐駿的‘學-歷門’時,我就懷疑我們辦的休斯頓大學博士培訓班是假的。2011年3月,老板武某某通知我們辦的美國休斯頓大學博士培訓班暫停了,因為學員要退費,我才肯定我們辦的這個班是假的。”趙某說。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是“被動”走上這條詐騙之路的。廖某便是其中之一。
2006年,犯罪嫌疑人廖某報名參加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開辦的美國加州管理大學學習班,當時交了6.5萬元。但廖某拿到畢業(yè)證書后,發(fā)現自己被騙了,從而知道了李某某利用加州管理大學詐騙的事情。于是,他從李某某處拿了一套美國加州管理大學的畢業(yè)材料。隨后,廖某自己成立了一家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利用從李某某處獲取的畢業(yè)材料偽造了一套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的畢業(yè)材料,并與鄧某、李某某合作,開始走上利用國外假學-歷詐騙的道路。
饒明黨告訴記者,還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高校畢業(yè)后應聘到從事詐騙行為的那些公司,起初以為自己從事的是正規(guī)的招生代理業(yè)務,但后來發(fā)現真相后,沒有選擇離開,而是繼續(xù)留在了這個“行業(yè)”里。
在這個“行業(yè)”里,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證書費用和認證費用都有比較固定的“行情”。
一位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承認,幾千元的費用“不可能得到任何大學的碩士文憑”。
“但是我也是沒有辦法,因為整個行業(yè)都是這樣。別的‘美國大學’收的費用比這個價格高得多,大家都是這樣做,明知道美國大學的證書不可能是真的。和我一樣做這種代理的人太多了,也就沒有人真的在意證書是真的還是假的了。”他說。
而當有人對公司宣稱的偽洋高校及相關證書提出異議時,犯罪嫌疑人會用“行業(yè)”內通用的“話術單”應對。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供述中表示,他曾負責公司業(yè)務員的培訓,“告訴業(yè)務員怎么從網上找各大企業(yè)負責人的信息,之后告訴對方自己是林肯大學中國區(qū)的招生辦事處,然后按照我給的話術單子上寫的東西介紹林肯大學。宗旨就是讓對方信服我們,來交費報名。”
遇到有人對證書的性質提出質疑時,“我們有專門的話術,向客戶宣傳我們的證書能夠得到認證,是國家認可的”。
饒明黨告訴記者,從目前偵辦的案件看,假洋高校學-歷買賣具有一定的規(guī)模,但這一地下市場到底有多大,暫時還無法估算。
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供述中舉報了多位“同行”,涉及“美國瑞恩斯大學”、“美國斯特夫大學”、“加利福尼亞美洲大學”等所謂偽洋高校。其中兩位“同行”涉及的案件,也在此次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的偵辦之列。
在饒明黨看來,部分受害人的防范意識不強,也是犯罪嫌疑人得逞的原因之一。
“有的受害人在未對嫌疑人公司的資質、嫌疑人的身份等情況進行任何核實的情況下,輕易相信嫌疑人提供的招生簡章等材料及口頭承諾。有的受害人雖有所懷疑,卻未到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jiān)管處、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官方機構核實,僅在嫌疑人提供的山寨網站上查詢到相關信息后便支付高額的報名費和學費。”饒明黨說。
中國青年報記者聯(lián)系了多位相關詐騙案件中的受害人,但他們中的多數人都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請求。一位受害人告訴記者,“花這點錢,對我來說,沒什么損失,反正也上過課”。還有一位受害人表示,其實一起受騙的有上百人,一個班的就有三四十人,“同學間的組織者告訴大家,最近不便接受采訪,要求大家都不接受采訪”。
對此,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jiān)管處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的電話采訪時答復稱,受害者在面臨假洋學-歷詐騙的問題時,如果不便判斷的話,在選擇上應該警惕。一是要確定那家公司的性質,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jiān)管處的網站上公布了具有資格的中介組織。二是要確認國外學校的學-歷是否能夠得到教育部的認可。
“教育部認可的學校名單、中外合作辦學的名單都在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jiān)管處的網站上有,可以去查。如果不確定的話,可以打教育部留學中心的電話查詢。”該工作人員說。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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